杨柳矿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》,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全面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。
强化制度建设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。该矿紧密结合实际,对现有安全生产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,确保各项制度严密、可行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、职能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,切实将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》落实到每一个环节、每一个岗位,坚守安全红线,认真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,严格落实“谁检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”。抓好生产现场质量控制,不断规范、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,强化双重预防和灾害治理,超前防范重大安全风险,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。
深化隐患排查,防范生产安全事故。该矿以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》为抓手,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,对矿井各系统、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,确保不留死角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,逐一制定整改措施,明确整改责任人,确保整改到位。同时,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,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,严肃追究责任。地面设备设施按要求合理合规安放,并有序地对所有设备设施进行编号管理;各车间、库房、生产加工车间等场所按照规定悬挂警示标识,向工作人员警示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的危险状况,指导职工合理处置,时刻提醒工作人员绷紧安全弦。
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安全生产意识。该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及班前会、班后会及安全例会等形式,积极宣传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,引导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,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定。同时,针对不同岗位职工的安全需求,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,深入开展相关培训工作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,提高安全管理水平;加强一线职工的安全技能培训,提高安全操作能力,切实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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